泸西县纪委县监委通报曝光党员、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(五十九)
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、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树牢纪法意识,规范日常行为,维护社会良好秩序,泸西县纪委县监委采取“先曝光、后核查、再处理”的方式,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、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。现将3名党员、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:
一、周大成,中共党员,泸西县中枢镇瓦窑社区瓦窑居民小组居民,2023年8月10日20:4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二、周永兵,中共党员,泸西县旧城镇板桥村委会阿拉坡村小组村民,2023年8月13日21:0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三、李跃春,泸西县妇幼保健院职工,2023年8月16日21:3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欢迎广大干部、群众提供线索,予以监督。
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
泸西县监察委员会
2023年8月17日